最新消息

最新消息

另類吸煙產品新法例由四月三十日生效

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發表網誌指,留意到有售賣另類吸煙產品的店舖表明,日後能以「黑市」形式售賣。陳肇始指法例生效後,政府會監察這些產品走私趨勢,執法部門亦會在市內收集情報,並跟進投訴。

另外,醫管局對法例生效表示歡迎,認為有助減少市民使用另類吸煙產品及減低二手煙對公眾影響,呼籲吸煙人士盡快戒煙。

新吸煙條例列明任何人進口、推廣、製造、售賣或為商業目的管有電子煙及加熱煙等另類吸煙產品,即屬違法,一經定罪,最高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。